发布机构: 两江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04-24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关于申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紧急通知
各制造业有关企业: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补充通知》(渝财产业﹝2020﹞30号)精神,该贴息政策申报条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0%”的计算时间从2020年1-6月调整为1-3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4月29日18:00前,请各企业将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两江新区产业局邮箱(935099193@qq.com),逾期不报,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申报资料
本次申报只报送电子申报表,其余纸质资料按照《重庆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两江产发﹝2020﹞28号)要求不变。
三、申报责任
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对相关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套取贴息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纳入失信黑名单,收回贴息资金。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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