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永川区、璧山区、潼南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17-07-04

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永川区、璧山区、潼南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根据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2017年第一次会议要求,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同意永川区、璧山区和潼南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三区将依据批复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永川区将重点在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城市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等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人口集聚分布更加合理,产城融合发展效果更加明显,现代城市功能更加完备,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
       璧山区将重点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市建设等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人口、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成为吸引人口和产业的优势区域。
       潼南区将重点在促进产城融合,加强与周边区县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共建合作等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集聚。
       下阶段,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督促,推动三区试点工作突破创新,走出新路,尽快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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