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07-22
为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了第四批太仓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部分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申报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拟认定曹孝玲等14人为第四批太仓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新增沙溪镇文体站等2家单位为太仓市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受理单位:太仓市文化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办公室
联系人:何济麟
联系电话:53599824
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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