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太仓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5-09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2020年太仓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太仓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改善水环境质量,落实国家、省“水十条”目标要求,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苏州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0〕7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力争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根据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总体要求,各镇(区、街道)高质量发展水环境考核断面2020年目标要求为:港区、科教新城、城厢镇、沙溪镇、璜泾镇、双凤镇年度水质达标率不低于2019年;高新区、浏河镇、浮桥镇年度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

二、主要任务

(一)水污染源解析

按照工业、生活、农业、交通污染源分类原则,摸清全市水污染来源,各地以镇(区、街道)为单元,形成本辖区的水污染源解析成果,9月底前完成镇(区、街道)水污染源解析报告。(太仓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二)水质监测预警

围绕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要求,5月底前完成镇(区、街道)国、省考断面关联水体网格化监测布点方案,由水质自动站所属镇(区、街道)负责推进建设。建立完善水质监测预警平台和水质预警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水质波动问题的排查、分析、整改工作。(太仓生态环境局牵头;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三)重点水体入河排口排查整治

以国、省考断面所在水体为重点,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法,各镇(区、街道)开展浏河塘入河排口排查核实工作, 4月底前编制并出台重点水体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年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太仓生态环境局牵头;责任单位:城厢镇、浏河镇,高新区,科教新城)

(四)重点断面生态流量保障

以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为抓手,提升重点水体水环境容量,改善国、省考断面水质。4月底前摸清受闸坝管控影响较大的国、省考断面情况,研究制定断面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五)重点水体沿线水产养殖排查整治

以国省考断面所在水体沿线1公里范围为重点,以落实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为核心,开展水产养殖排查工作,5月底前完成排查,6月制定养殖池塘标准化整改方案,无法达标的应全部退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重点考核断面水质提升整治

以浏河塘、盐铁塘等重点水体水质改善为目标,重点针对污水收集、支流支浜治理等方面,开展重点考核断面水质提升整治,4月底前编制国考浏河塘浏河闸断面、省考浏河塘振东渡口断面、盐铁塘新丰桥镇断面水质整治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城厢镇、浏河镇,高新区,科教新城)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水环境质量是国家、省“水十条”的约束性指标,本方案是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整治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有序推进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条块结合,落实部门和板块的责任职责,强化联合治理,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同时,要将整治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实施挂图作战。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督查,督促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本方案所有工作将纳入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对专项行动任务完成严重滞后或者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地表水断面水质类别情况表.docx

相关链接:《2020年太仓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附件: 太政办〔2020〕6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太仓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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