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太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1-03-24

各镇(区)经发局:

现将苏州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需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4月底前推荐企业进入省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库(机构、项目、专家、产品),5月底前从入库机构中推荐优秀服务机构,6月底前从入库产品中推荐优秀服务方案。

省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库、优秀服务机构及优秀服务方案的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分别于4月21日、5月25日、6月22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与质量科。

联系人:卢晓燕 联系电话:53572327 

邮 箱:tcgxjkzk@163.com

附件:苏州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1〕1号)

                      太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2日  

关于做好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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