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太仓市旅游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太仓市文体广旅局 发布日期:2020-10-10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太仓高新区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旅游业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现将2020年太仓市旅游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镇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太政发[2017]51号)、《太仓市旅游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太财规〔20161号)和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筛选项目,加强对申报单位的具体指导,并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负责。以前年度市级以上财政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以前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再次申报新项目的,须提供以前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否则视同无效项目不予支持。

二、申报材料填写必须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条理清楚。申报项目及其相关材料由各地旅游部门审核后,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封面、项目申报表、附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2020年太仓市旅游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顺序装订成册,20201023日前报送至市文体广旅局(纸质版本2套与电子版本1套),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市文体广旅局会同市财政局将组织市级预审、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确定拟扶持项目并予以公示。

三、凡提供虚假收入、投资完成额、经营利润等资料的项目单位,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当年及以后三年申报资格,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涉及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其所获得的引导资金将收回财政,同时,取消项目所属地区下一年度资金申报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太仓市文体广旅局产业发展科 王新宇 季磊 陆勤

联系电话:53599812,电子邮箱:370848937@qq.com


附件1  2020年太仓市旅游业引导资金(景区、乡村旅游区、新业态、公共服务及其他类)申请指南

附件2 2020年太仓市旅游业引导资金(旅行社地接类)申请指南

附件3 2020年太仓市旅游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太仓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7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太仓市文体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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