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太仓市对德合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太仓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0-06-10

 为充分发挥对德合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对德合作,加快构建全方位对德合作平台,全面提升对德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根据《市政府印发太仓市对德合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太政发〔2017〕6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拟组织申报2019年度太仓市对德合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奖励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专项资金。第七条“支持双元制教育发展”由市教育局(市“双元制”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流程
1.企业上报。请各区镇加强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各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封面、目录并标注页码,按序装订、胶装成册后上报至区镇。
2.区镇初审。各区镇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要求由区镇领导签字、盖章并行文上报。项目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tcswjhzl@163.com)、项目具体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商务局(市中德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联合复审。由市商务局(市中德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审。
三、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四、项目审核注意事项
本次资金申报为两级申报,请各区镇于5月20日前报送一名工作联系人至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关单据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
申报企业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根据《太仓市“1+X”政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太政办〔2018〕145号)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对外合作交流科     王辛、侯兆麟  53580190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和工贸发展科     王颖章  5353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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