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1-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近期对苏州鼎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申请的资质、以及江苏宏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简单变更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 公示时间:2021年01月04日~2021年01月10日。
二、 申报企业若对我局的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请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原件扫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若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局咨询。
三、 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局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四、 我局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联系电话:0512-57379923、57379068。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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