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十佳”典型带头人推荐的通知

发布机构: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7-24

张浦镇、周市镇、陆家镇、巴城镇农村工作局、各区镇农业服务中心: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的精神和要求,不断强化政策引导,加强服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典型,注重宣传推介,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风生水起,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时代特征突出、发展理念清晰、创新创业活跃、联农带农紧密的典型带头人,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为树立典型案例,展现创业风采,讲好创新故事,推动示范引领,激励更多人员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十佳”典型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十佳典型带头人以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在乡创新创业人员为主,年龄在50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直接或参与创建在昆山市范围内的各类涉农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农企业),经营年限在3年(含)以上。主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政治信仰,坚守政治立场,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三农”工作,深耕乡村产业富有情怀,潜心学习理论,勤于钻研业务,勇于吃苦耐劳,善于实践探索,敢于超越自我,创业充满激情,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

(三)主动干事创业,创新意识强烈,积极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区域内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有一定典型带头作用,示范性广,带动力强,影响力大。

(四)创新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在探索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在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效发展、创新发展上成绩明显。

(五)产业特色鲜明,发展定位清晰,管理规范有序,经营运行正常,口碑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六)纳入市政府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内的家庭农场和获得昆山市级及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涉农企业及受到各级表彰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或参与创建人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坚持“符合条件、自愿申报、属地管理、逐级推荐”原则,各区镇负责初审区域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数量原则上1~2名。

推荐材料受理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照推荐条件,结合个人报送材料和区镇推荐意见,对推荐个人材料进行集中会商,以通过率不低于80%以上为合格标准择优确定候选个人名单,经报批同意后在政府或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没有异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名单、颁发证书,并优先推荐申报苏州市级及以上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

四、材料要求

推荐个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十佳”典型带头人申报表》《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十佳”典型带头人自荐信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学历教育复印件和个人信用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各类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个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镇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87日前将《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十佳”典型带头人申报表》(附件1)、《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十佳”典型带头人自荐信用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与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徐骏,联系电话:57378516

 

附件:1.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十佳”典型带头人申报表

      2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十佳”典型带头人自荐信用承诺书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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