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下达应急广播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机构: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10-20

市融媒体中心、江苏有线昆山分公司: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7号)、《昆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昆政办发〔2020〕55号)和《昆山市应急广播联动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56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应急广播运行维护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达市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专项资金6万元,下达江苏有线昆山分公司运行维护专项资金10万元。

2.融媒体中心负责市级应急广播中心日常运行维护,接受上级应急广播中心、昆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指令,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发布信息,包括信息的制作、播控、发射、监测等工作。对各区镇(办事处)应急广播采编播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含跟班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3.江苏有线昆山分公司负责对全市应急广播各级平台、传输线路、终端等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查等保障工作,确保终端通向率90%以上。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做好对各区镇(办事处)应急广播技术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台账资料,按时保质完成公共服务任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应急广播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遵循“平时服务、战时应急、平战结合”的运行模式,在处理应急事务、应对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权威、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达给公众。平时在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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