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10-20
市融媒体中心、江苏有线昆山分公司: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7号)、《昆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昆政办发〔2020〕55号)和《昆山市应急广播联动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56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应急广播运行维护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达市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专项资金6万元,下达江苏有线昆山分公司运行维护专项资金10万元。
2.融媒体中心负责市级应急广播中心日常运行维护,接受上级应急广播中心、昆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指令,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发布信息,包括信息的制作、播控、发射、监测等工作。对各区镇(办事处)应急广播采编播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含跟班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3.江苏有线昆山分公司负责对全市应急广播各级平台、传输线路、终端等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查等保障工作,确保终端通向率90%以上。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做好对各区镇(办事处)应急广播技术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台账资料,按时保质完成公共服务任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应急广播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遵循“平时服务、战时应急、平战结合”的运行模式,在处理应急事务、应对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权威、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达给公众。平时在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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