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昆山市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机构:    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10-28

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形成经济增长和产业竞争新优势,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昆山市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昆山市加快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发[2016]80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批示,现组织2020年昆山市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智能车间认定、首台(套)装备产品认定)。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11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1.申报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各区(镇)相关部门和市属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是否重复申报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2.申报主体。在昆山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工业企业需纳入昆山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系统平台企业库;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并提供《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料。

3.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纸质1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经区镇审核盖章(申报主体所在地区镇人民政府章)后报送至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68号昆山国家科技孵化器大楼一楼,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大厅)。网上申报地址为:http://180.97.207.63:8088/,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4.申报程序。认定类项目采用简易程序,由企业申报,经市工信局审核后,根据年度财政预算综合平衡后确定项目奖补资金,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

5.申报限制。实施企业信用审查,对失信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限制申报、降低扶持标准、暂停申报资格等惩戒措施。

6.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企业在项目申报、项目审计、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信用办昆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719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如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昆山市工信局扎口的相关扶持政策和项目。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请联系市工信局科技创新科,联系电话57314938;市重点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联系电话57912170;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7152839

附件:

附件:2020年昆山市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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