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熟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常熟市建筑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0-12-28

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局属相关单位、市建筑行业协会、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常熟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创建项目现场考核和推荐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专业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83号)、常熟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建市政类示范工地考核专家库,同时更新房建类示范工地考核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组成

   示范工地考核专家库成员由本市从事房建、市政、装饰等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或相关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组成。

   二、入库专家条件

   1、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技术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熟悉和掌握本行业发展动态,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3、从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且长期在本市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或相关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超过15年的,不受学历限制);

   4、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地现场考评工作;对于具有示范工地考评经历的,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申报房建类考核专家的,近3年内在本市主持创建完成的房建类星级工地应不少于2个;申报市政类考核专家的,近2年内在本市主持创建完成的市政类示范工地应不少于2个。

   6、模范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自觉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申报

   1、考核专家库经申报、审核、组建更新、公示后,将在“中国常熟”政府网站及行业信息平台上公布最终入库专家名单。

   2、申报示范工地考核专家的推荐单位必须是注册地为常熟市的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行业内相关企业;同一企业的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房建类、市政类各1名);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谢绝申报。

   3、遵循个人自愿原则,由符合专家库成员条件的申请人填报《常熟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考评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确认同意(符合申报要求的退休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不需经原单位推荐)。

   4、申请人应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常熟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考评专家申请表》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应工作经历、业绩证明等附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还)报送至市建筑管理处基础管理科(黄河路219-1号415室),联系电话:0512-52884780。

附件:常熟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考评专家申报表

常熟市建筑管理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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