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第一批拟扣减及取消奖励企业的公示

发布机构: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3-15

根据《太仓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太政发〔2020〕19号)、《太仓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太科字〔2020〕29号,下称《实施细则》)、《太仓市“1+X”政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太政办〔2018〕145号)和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江苏省法人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审查报告》(编号:CS052101220974),我局对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共有11家企业存在《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扣减及取消奖励的情况,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2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若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岗位公章。对信用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我局。

联系方式:太仓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0512-53522392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     0512-53522636


附件1: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第一批拟扣减奖励名单

附件2: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第一批拟取消奖励名单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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