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4-26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震泽镇、七都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0〕1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区财政局将资金指标下达至相关区镇财政,合计78万元,请及时、足额拨付企业。

2.请各区镇经发部门通知相关企业与区镇财政部门联系资金拨付事宜。

3.各相关企业收到资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明细表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1年4月8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吴江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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