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2-01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科技局和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公布第十批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科农发〔2020〕304号)和《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吴发〔2021〕2号)的文件精神,苏州久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苏州艾维科斯园林设备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认定为第十批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吴江区下达奖励经费10万元,并相应增列2021年度“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60499)预算支出指标。
请接到通知后,尽快安排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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