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的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日期:2020-08-27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苏州经济高质量平稳发展,根据《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扩大内需市场的若干政策》(苏府办〔2019〕155号)和《苏州市支持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产品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拥有较强实力的研发人才团队,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超过15%;

3.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版)》;

4.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原始性创新或重大技术创新,解决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有一定技术壁垒,达到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

5.申报单位为保护核心技术采取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至少拥有发明专利3项以上(含3项);

6.核心技术产品有核心技术支撑

7.核心技术产品已形成市场销售,具有较高的毛利率,销售增长情况好。

二、组织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面向苏州大市范围组织,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利评估、综合评判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目录》。每个企业限报一项核心技术产品,具有相同核心技术的产品可以作为同类产品进行申报,2019年度已列入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供下列材料。对于涉密信息,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书》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2)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应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3)产品采标证明;

4)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5)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6)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4、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信息表为通用格式,申报单位应填写基本信息、技术及效益情况,其它无内容填写的表格中可填“0”或“无”)申报指南代码:510001,并上传《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书》(word版)、《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简装装订成册。

3.项目网络申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2717:00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508室。

五、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联系方式

苏州高新区科创局高新处

张文鑫68751513

马春黎68751569

附件:

附件1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附件2 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书(2020年)

附件3 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2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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