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1-29
苏高新人社〔2021〕7号
各镇(街道)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镇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的通知》(苏人保培〔202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市级统筹区参保的苏州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部门2020年12月入库企业为准)留苏参保职工。
二、培训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必须在2021年2月23日前完成培训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在培训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受理单位,并同步递交纸质材料审核。
苏州高新区“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3楼社保大厅3号窗口;
电话:68411048,68414078;
电子邮箱:xyzp@sndhr.com。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高新人社〔2021〕7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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