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机构: 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04-13

苏州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


苏高新委〔2020〕39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和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力推进苏州市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的决策部署,以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不断开拓创新驱动新路径、构建开放平台新功能、布局城市发展新空间,打造苏州科技创新主阵地,奋力挺进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标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奋起直追、大步进位,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在大力发展开放型创新经济中,坚决扛起新时代东园西区的责任担当,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思想再解放。围绕展现发展的创新性、探索性、引领性,大力弘扬团结、拼搏、务实、争先的高新区精神,发扬敢跟全球顶级水平对话的志气,主动把自己放在更高的坐标系,对标找差、攀高比强,坚决破除一切妨碍高质量发展的思想禁锢、行动制约和体制束缚,树立敢破敢立、敢于争先的开拓精神,在全区上下形成敢涉深水区、敢啃硬骨头,各条线各领域勇争第一、勇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把解放思想的实效体现在拉长发展短腿上、体现在突破瓶颈制约上、体现在放大特色优势上,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创新引领发展的大提升,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二)开放再出发。按照通过开放为创新赋能、通过创新促开放提升,实现双向互动要求,主动服务、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自贸片区等国家战略,积极打造带动力强、具有突破性的对外平台,在更大开放中集聚创新资源,在更优创新中实现开放发展。以五大先导产业为重点,实行一链一策,既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壮大,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又大力引进掌握高端技术的产业资本,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成为现实生产力。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形成数量上的铺天盖地,质量上的顶天立地,全力构筑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提高开放型创新经济水平。

(三)目标再攀高。树立强烈的危机感、现实的紧迫感,对标全国高新区先进标杆,找准薄弱环节,全力补齐短板,确保在火炬中心2020年底的考核排名中进入全国高新区前20名,2022年底进入前15名,十四五末全力挺进前10名,跻身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发挥核心作用,强化苏南自创区与长三角地区的联动协作,在推进资源共享、争取重大创新平台落户、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全市全省的产业转型升级中作出更大贡献。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勇挑重担,作为苏州一体两翼、东园西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拿出与最强地级市相匹配的责任担当,攻坚克难、挑战极限,力争十四五末,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00亿元、工业总产值50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亿元,实现三提两进一前列目标,再创新优势,再铸新辉煌,努力在群虎相争、十全十美的竞争态势中脱颖而出。

二、重点举措

(一)在创新中求突破,奋力打造科技创新融合强区。围绕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目标,充分发挥在全市、全省创新格局中引领性作用,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强化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到2022年,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指标进入前25位,进一步提高创新浓度,全力打造具有硅谷气质的创新高地。

1.打造创新载体的集聚优势。统筹国内国际创新资源,系统谋划和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提升源头创新能力,支撑重大科技突破,使创新大平台真正成为科技要素的汇流池、科技投入的引力场、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充分发挥日本办事处、北美离岸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中澳江苏-维州研创中心、瓦赫宁根苏州环境创新国际协同研究中心等海外平台作用,放大1亿元海外天使投资基金效应,支持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在高新区设立研发中心或技术研究院,鼓励区内企业继续在全球智力比较密集地区建设研发体系。力争到2022年,累计引进(或形成)具有地区总部特征或共享功能的外资企业10家,对接海外离岸项目的在岸创业基地2家,建设海外离岸科技创新孵化基地5家。(责任单位:区科创局、区财政局)加快推进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南大苏州创新研究院、伯明翰东南大学苏州联合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园、苏高新软件园、苏州创业园等特色园区提档升级。按照苏州市政策,设立诺贝尔奖实验室一事一议专项引进机制,支持诺贝尔奖科学家来高新区组建实验室。进一步强化与中科院、清华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联合共建重大科学研究设施、统筹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推进跨区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高端平台落户,力争到2022年,新增10家重大创新载体(平台)。全力推进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建设,努力打造与其他校区同等标准、错位发展,创新机制、国际一流第一个南大(责任单位:区科创局、区经发委、区教育局)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产业转化促进中心职能,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着力打通科技与产业结合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完善提升大院大所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支持院所平台与企业联合攻关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院所机构孵化出的项目属地转化,引导支持更多创新成果在高新区落地生根。提供相关政策支撑,鼓励校企直接联合建立研发中心,为校企合作树立典范,力争到2022年,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超1500项。(责任单位:区科创局、区经发委)

2.打造人才引领的特色优势。加强人才培育引进的系统研究和体系建设,不断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动态调整高新区科技领军人才扶持举措,适时出台人才金融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科研院所聚才、人才企业培育等专项政策,全方位扶持科技人才发展,切实增强高端人才政策竞争力。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计划,对顶尖人才(团队)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上不封顶支持;实施领军人才提质计划,每年立项区科技领军人才项目200个以上,对入选的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经费和600万元的安家补贴。实施产业人才倍增计划,每年资助800名左右产业紧缺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薪酬补贴。对入选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省外专百人计划、省六大人才高峰的人才,按照1:1进行配套资助。对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人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对符合海鸥计划申报条件的项目,除按市政策配套外,另有最高单个项目10万元的激励资助。对获批国家和省级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给予承担单位最高150万元奖励,对省双创团队按照上级经费1:1进行奖励。力争到2022年,新增顶尖人才团队2项、3个重大创新团队、800名科技领军人才,硕士以上高端人才累计超3.4万人。(责任单位:区科创局、区委组织部、区经发委、区市场监管局)

3.打造科技企业的创新优势。构建科技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培育梯队,分阶段、差别化的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创新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有能力的中小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工作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企业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建设支持经费。对获批国家、省、市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力度,对于当年申报入库培育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于入库培育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培育资金,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对于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力争到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500家,培育独角兽企业20家、瞪羚企业200家。(责任单位:区科创局、区经发委)不断完善上市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申报审核一批、重点上市一批、重点培育一批的总体方针,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修订、出台上市政策、科创板政策。对符合国家战略的新兴产业,技术领先、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争取科创板上市;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争取主板上市;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争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对初创型、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在新三板挂牌;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鼓励境外上市。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力争到2022年,全区上市企业3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4家。(责任单位:区经发委

4.打造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优势。调整修订科技金融政策,形成配套齐全的科技金融政策优势。扩大区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开拓服务科技企业特色科技信贷产品。优化全区苏科贷、科贷通、高新贷、文创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金融产品服务,精准对接中小微科创型企业发展需求。针对区内重点支持的产业,大力推广高新贷产品,采用投贷联动方式扶持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早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服务企业范围和授信金额,企业单个项目最高获得贷款额度500万元。根据苏州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金融服务顾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精准把握企业融资需求,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加大苏州高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力度,为区内企业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信息交互提供便捷渠道,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高效对接。加强与苏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合作,促进银行与区内科创型企业深入对接。(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制定出台《苏州高新区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总部落户补贴最高达250万元,促进各类金融机构集聚,聚焦发展以投资基金为特色的新金融,打造特色金融产业优势。持续发挥苏州金融小镇金融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具有新三板特色的产业金融小镇、科技金融小镇和生态金融小镇。力争到2022年,金融小镇入驻各类金融投资机构700家,集聚基金规模1300亿元。持续推进保险金融创新集聚区建设,深入实施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探索设立专项资金,发挥杠杆效应,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采购创新型产品和服务,帮扶科创型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区科创局、区财政局、苏高新金控)

(二)在转型中求发展,奋力打造高端产业集聚强区。顺应世界科技发展大势,瞄准更长远目标,以产业提升优化经济结构,以自主创新引领转型升级,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制造、大数据、大健康五大先导产业突破发展,力争到2022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60%62%,努力打造具有地方标志、领跑全省乃至全国的产业标杆。

5.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加强全产业链研究部署,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爆发力和引领力的增长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坚持在半导体、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信息安全、大数据、云计算、北斗、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产业领域突破一批可能引发产业重大变革的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争到2022年,实现年产值超100亿元以上企业1家,产值超10亿元以上企业超20家,3~5年形成1000亿级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方面,继续壮大太阳能光伏、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集群,以光伏产业园和枫桥街道为载体,延伸拉长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以国网城市能源研究院为技术支撑,着力构建以电为中心、电网为平台、清洁能源为方向的城市能源供应体系。争到2022年,形成销售收入超3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3家,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8家,3~5年形成500亿级产业集群。大健康产业方面,重点抢抓苏州市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地标风口,制定高新区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医疗器械、生命科技、中药现代化等重点领域,加快新产品研制、新药品开发和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力争到2022年,集聚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企业600家,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区科创局、市场监管局)

6.推进制造业优化发展。落实《中国制造2025苏州实施纲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鼓励现有企业引进更先进的技术、导入更高端的产品、设立更优质的项目,增资扩股、增设产线,积极向总部争取订单和产能转移,大力引进销售中心、研发中心,开展全链条服务,不断做大总量、提升质量。推进信息化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速高新制造高新智造”“高新创造跨越,全力推进苏州智能工业融合发展中心建设,增强区域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在线检测、故障预警、质量诊断、远程维护、状态维保等在线增值服务,延伸产业链,实现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引导大中型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协同各类供应商将成熟的智能生产体系及系统解决方案标准化,实现从提供产品向提供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型。智能制造产业充分发挥国家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以及一批省、市示范智能车间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应用的复制、推广。力争到2022年,建成国家级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2个、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2个、省市级智能制造车间150家,3~5年形成高端制造1000亿级产业集群,成为长三角地区智能制造高地。(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区商务局)

7.促进创新业态蓬勃发展。大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等新经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动商务、科技、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做大做强知识产权、金融、科技服务、智慧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新资源共享经济,依托区内大院大所,搭建一批科技资源分享平台,开展科研仪器、公共实验室等设施分享服务,推动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打破企业界限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提升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顺应科技创新和消费模式的演变趋势,强化3D打印、智能机器人等具有新技术含量的创新产品的培育发展。强化制造+互联网+服务的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发展,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强化数字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向各行业各领域覆盖融合,推动卫星导航、物联网、智慧医疗等新经济领域发展。积极培育平台经济、网络经济、知识经济等新经济业态,强化设计+” “信息+”“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培育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发挥蓝海彤翔、乐米科技等平台优势,促进数字影视、动漫网游、互联网新媒体、文化艺术设计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区科创局、区文体旅局

(三)在合作中求共赢,奋力打造全面对外开放强区。围绕发展开放型创新经济要求,进一步用优质的增量去提升存量、优化存量、改造存量,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开放发展。

8.积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引进来”“走出去力度,以发展苏满欧等国际货运班列为抓手,积极服务全市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全面加强与海关、铁路等部门沟通,不断优化通关与铁路作业流程,加大与满洲里、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口岸的沟通协调,力争将苏满欧”“苏新欧的整体运行时间再压缩12天,进一步凸显铁路运输的竞争优势。以多式联运为纽带,探索与太仓中德合作、园区中新合作、昆山海峡合作等国家级开放平台进行优势叠加,在更高层次推动中欧班列在政策资金、班次及运费优惠安排、通关一体化、金融贸易结算、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取得高屋建瓴的突破。加快引入国内外综合实力较强的贸易型、物流型龙头企业,争取其在苏设仓布局,开票运营,或共同赴欧洲设立海外仓,更好的推进跨境电商进口、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业态发展。力争到2022年,中欧班列进出口班列数年均增长10%,其中,苏满欧发运货值年均增长10%。加快境外园区建设,支持企业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开发建设各类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新通过商务部和财政部考核确认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考核确认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考核确认的市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参照市开放再出发政策给予相应比例配套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综保区、苏州海关驻虎丘办事处)

9.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整治、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方面深化互联互通,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争做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先行区,奋力走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前列。(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认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纲要》,推动开放创新和战略协同,利用上海打造国际科创中心的外溢效应,主动对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平台,强化与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国家科学中心的联动发展,积极建设重点产业领域省级以上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打造上海科创中心协同创新区。积极争取狮山商务创新区相关改革举措纳入国家发改委长三角一体化全面创新改革试点,推进狮山商务创新区挂牌运作,打造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的桥头堡。以金融小镇为依托,密切与国开行合作,探索导入上海各类产业基金,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导入相关资源,做大做强现有金融平台。鼓励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创新创业大赛、要素对接大会等科技合作交流活动,深化与长三角区域城市间经常性、多领域、多层次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激发创新动力与活力。积极推进苏绣小镇特色小镇加入长三角特色小镇产业联盟,共享发展信息和小镇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提升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区科创局、苏高新金控、狮山商务创新区(筹)

10.推动与苏州自贸片区联动发展。充分发挥苏州自由贸易片区辐射作用,依托综合保税区全省陆路开放口岸优势,加快现代物流及国际贸易服务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进出口贸易,以物流带动贸易,以贸易促进投资,不断优化对外开放布局,推动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先行先试一批重大开放创新举措,打造新时代高能级开放平台和自贸区扩区的先行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品牌企业在高新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外贸企业不断向高端产业链延伸,树立品牌国际化知名度,以品牌建设推进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名牌发展战略。深推进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工作,加快培育服务贸易重点公共服务平台、重点企业,尽早形成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引擎。积极推动狮山商务创新区与苏州自贸片区引进外国人才五项新政、上海临港自贸区海外募集产业基金的政策联动试点。进一步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重点发展科技创新、智能制造、商贸金融和文旅服务,以商务引领创新,以创新支撑商务,成为苏州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建设的重要一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综保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筹))

11.打造对日合作高地。深耕与日本的经贸合作,积极开展规模大、层次高、影响力强的经贸活动,加强经济、科技、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协作交流,提升淮海路商业街、日本人学校等配套设施水平,加快苏州中日创新谷”“中日绿色产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建设,争取2020年日资企业突破600家,2025年日资企业迈上800家新台阶,打造长三角地区第一日资高地。继续加大对中介机构的跑动,加强与三井住友日本综研、戴德梁行等第三方招商服务机构合作,拓展优质项目源。继续加大对区内存量企业的服务和对接,利用好商务发展资金等政策,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招商中心)

12.加大产业招商质效。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专业化运营大招商格局。坚持项目为王不动摇,进一步加强招商选资、招才引智力度,紧盯手握独创技术、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推动更多能够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创新项目落户。强化招商队伍专业化建设,统筹用好招商机构、国资国企等力量,完善招商项目决策机制,推进全区资源整合。围绕五大先导产业,紧盯国内外500强、行业50强上榜企业和央企、上市公司,有针对性补链扩链强链,全力招引一批龙头型、基地型项目,确保3年实现到账外资35亿美元,力争实现40亿美元。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要求,坚持重点项目分类推进、难点项目集中攻坚、项目落地全程帮办,以天为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推动重点项目提速建设。围绕苏州市项目投资“1544”目标,重点加大工业投资力度,确保202090%的重点项目6月底前开工,三季度全面开工,力争工业投资增长3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发委、区招商中心)坚持内外资并重,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做好外资、内资目标任务分解,加强对各板块的激励,把好项目准入关,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充分发挥市、区两级产业招商专项考核的导向作用,设立招商突破奖,对招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干部给予奖励,并加大激励使用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发委、区委组织部)加大外资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力度,除执行江苏省、苏州市政策外,辅导企业按《关于加快发展苏州高新区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申请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发委、区招商中心)

13.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建立和完善对产业用地事前、事中、事后的分类管理制度,全力支持企业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效率。推进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对工业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在新增用能指标、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品牌建设、城镇土地使用税、技术创新改造、错峰生产管理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设立优化发展空间奖,制定产业用地供应图,实施低效用地三年10000亩提升计划,明确近期可更新盘活产业用地近5000亩。鼓励工业制造业和生产性研发项目出让用地提容增效,新出让工业用地容积率基本达到2.0以上,对容积率低于2.0的项目,根据产业特点和地块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论证和集体会商,明确项目发展要求。切实发挥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平台作用,D类企业污水处理费及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价基础上加价不低于30%D类企业用电量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2020年每千瓦时加价0.20元、2021年每千万时加价0.30元,全力推进C类、D类企业的转型和腾退。强力推进征收拆迁工作,确保2020年完成非住宅拆迁不少于100家、20万平方米,住宅拆迁不少于1000户。(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区科创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

14.推出创新合作热力图。根据市相关要求,及时更新热力图高新区相关信息。重点围绕五大先导产业,补链强链,对照产业链条目录,聚力补链扩链强链,全力引进一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产业项目,为高水平产业开放创新赋能。制定高新区产业用地供应图,划定5个片区作为本次产业用地供应区域,面积约1万亩,涉及狮山横塘、枫桥、浒关经开区、通安镇、科技城个板块。主导产业包括总部经济、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等类型。(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发委、区资规分局、区招商中心)

(四)在服务中求效率,奋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区。对标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按照苏州市营商环境创新年要求,聚焦企业办事的痛点”“难点,加快改革一切束缚创新创业手脚的政府管理方式,努力做到企业有诉求、政府必回应,有事随时办、无事不打扰,着力把高新区打造成为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15.打造营商服务国际品牌。始终把用户思维、客户体验理念根植灵魂深处,倾力打造苏州高新区最高兴营商服务品牌,真正让广大客商来了苏州最舒心,到了高新区最高兴。持续完善国际化营商服务政策措施,努力让市场主体在高新区投资安心、创业舒心、办事顺心、生活开心,让办事最方便、审批最高效、服务最贴心、管理最规范成为高新区营商环境的鲜明标识,让投资苏州、看好高新区成为新共识。(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区商务局)

16.实行优特项目“N+1”特殊支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苏州市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凡是体现重大创新成果转化的策源性项目,凡是体现国际最先进水平、最高水准的科技创新项目,凡是在高新区先导产业中起龙头作用或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性项目,凡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大项目、高产出率的好项目,只要愿意落户高新区,政策设计可以对标国际惯例、对标先进城市标准,再加一点力度,给予特殊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区科创局、区商务局)

17.构建全生命周期的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服务,建立健全外资企业、科技人才、民营企业季度例会制度,分层分类听取企业建议,谋划发展对策。持续优化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策服务,构建全方位和个性化的一对一重点企业(项目)服务机制,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区领导联系挂钩制度,以企业服务月、项目推进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企业(项目)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形成专人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施一窗办理、全科服务模式,全面打造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同域标准化服务品牌。紧紧围绕方便企业办事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改革创新,对每项政务服务从受理、审批到行政决定的全流程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快推进苏州高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政务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大力推进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形成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大厅融合发展格局,做到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可办。积极参与长三角一网通办,推进开设长三角全链通线上综合通办服务专区。(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发委)

18.全面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线上全链通和线下一窗式相融合审批服务,企业开办全流程不超过2个工作日。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力争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不动产登记达到苏州市政策水平,3个工作日完成登记。设立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实行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般工业项目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开辟重点产业项目工程建设审批绿色通道,涉及新增土地的重点产业项目,确保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54个工作日内完成,不涉及新增供地的18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资规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经发委

19.提升企业水电气获取便利度。在企业用电用气接入方面,努力让企业省力、省时、省钱、省心。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报装事项,一律提前至项目开工前办理。项目施工阶段并行开展市政公用基础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项。用水、用气装表接入无需增设管线的办结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但无需行政审批的,办结时间不超过9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用水、用气办结时间压减至30个工作日。1020)千伏高压及400伏低压非居民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缩至35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无外部线路工程的不超过153个工作日。开展转供电收费督查工作,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发委、区住建局、区城乡局、区文体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资规分局)

20.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纳税人一般申报准备平均不超过90小时,纳税时间减少到130小时,2019年底前90%以上涉税事项在窗口即时办结。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可依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区内非营利性研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依规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降低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相关政策。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并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照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补贴标准给予返还。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压缩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完善收费公示、收费报告、收费巡访及收费评估等制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经发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21.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力度。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逐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等一系列平台优势,大力引进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备齐审查、代理、法律、咨询、认证等各类服务业态,加深知识产权服务业与经济科技融合度,提升全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能力,力争到2022年,累计引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10家,营运收入7亿元,纳税超过5000万元。参照医疗器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模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全力拓宽科创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渠道,全面提升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融资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充分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推广、应用和保护。(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2.提升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压缩国际贸易整体通关时间,年内进口通关平均时间压缩至48小时、出口通关平均时间压缩至2.5小时。进一步推广提前申报模式,企业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运抵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推广多元化担保试点,扩大关税保证保险等新型担保措施覆盖面。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率,巩固货物、运输工具、舱单等主要申报业务应用成效,稳步拓展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监管等业务模块上线应用,着力优化跨境贸易一网通办环境。出口退税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一、二类纳税人申报退税办理时间不超过2天,三类纳税人不超过5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苏州海关驻虎丘办事处)

(五)在品质中求特色,奋力打造宜居宜业现代强区。围绕苏州建设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城市发展定位,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积极对接苏州市2035发展规划,推动各板块各展所长、特色发展,把高新区打造成规划布局最优、基础设施最强、生态环境最美、民生质量最好的地区。

23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加快狮山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丰富西部片区商贸配套,提升科技城区域城市功能,集聚人气才气,实现研产城一体。突出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智慧城管建设步伐,努力使城市更有序、更干净、更有温度。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机遇,积极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全力争取苏锡常城际线经高新区,并与高新区城际站并线建设,提升高新区城际站能级。抢抓苏州高铁北站建设国家级高铁枢纽机遇,加快打通高新区轨道交通与苏州高铁北站的快速连接通道,打通对外干线通道,完善与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等周边区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联系通道,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有效直通直联。立足城市国际化发展要求,完善城市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

24.提高公共服务能级。为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统一办理智汇苏高新高层次人才电子服务卡。持卡后,可优先购买人才安居房或入住人才公寓;享受辖区内科技城医院、高新区人民医院、苏州第七人民医院、明基医院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享受门诊、急诊、住院、出诊、专家会诊等服务,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免费参观高新区区属各A级景区景点,优惠享受区内指定单位提供的餐饮、住宿、文体演出、休闲娱乐等服务;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高新区户籍学生待遇,办理转学手续的,教育部门优先受理。依托苏州依顿国际学校、苏州日本人学校,满足高层次国际人才子女的教育需求。优化提升高新区英文网、苏外籍人士APP服务平台等功能,为区内外籍人士提供便捷优质的政府公共服务。对需要长期居留的外籍高端人才,在办妥工作许可后,积极办理3年以上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高级管理人员优先推荐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社会事业局、区住建局、区文体旅局、区党政办、区国资办、区公安分局、区科创局)

25.彰显城市文化内涵。全力打响高新区太湖文化、运河文化、民间工艺文化与现代创新创业文化的特色品牌,使高新区城市的文化特质更加凸显、精神品格更加鲜明、人文内涵更加厚实、战略优势更加突出,进一步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深度挖掘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恢复和完善浒墅关城墙、明清关署、蚕桑博物馆等历史景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加大对各级文物及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力度。推进刺绣、缂丝、玉雕等区域特色传统工艺发扬光大,重点扶持一批工艺大师,推出一批艺术精品。大力发展特色文创产业,支持移动多媒体、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业态发展。高标准建设运河风光带、苏州东吴博物馆(苏州博物馆西馆)、苏州科技馆(工业展示馆)、艺术剧院,打造一批最具高新区标识的文化名片。发挥民族管弦乐团作用,放大中国刺绣艺术节、中国国际钢琴艺术节、环太湖马拉松等活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充分利用文体中心的文化品牌和场馆空间,不断增强区域魅力、提升区域品位。(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委宣传部)

26.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的国内外标准技术组织落户高新区。加快推进企业品牌国际化的探索之路,激发企业争创国际品牌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外向型产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苏州市质量管理优秀奖”“苏州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7.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不断丰富互利共赢的模式。充分利用大型会展、交流交往等资源,开展各类宣传推介活动,讲好高新区故事,擦亮高新区名片、提升高新区美誉度。进一步突破与部分友好交流城市之间的可持续发展,争取与印尼吉打邦深化实质性交流,缔结友好交流关系;在与日本熊本市缔结友好交流城市的基础上,根据我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需求,逐步扩大国际朋友圈;通过与友好交流城市共同举办活动,提高扩大市民参与度,开展对外文明交往宣传,争取更多实质性成果。(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区委宣传部)

三、附则

本文件自20204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文件实施期间,本文件规定的政策与市、区两级相关政策文件同类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中共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苏州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高新委〔2020〕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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