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苏州高新区科创局 发布日期:2021-03-05
区内相关科技服务业机构:
为促进本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贯彻《苏州高新区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20〕56号)的文件精神,现集中受理2020年度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资金的申请。
一、 申报对象
在苏州高新区内注册,其服务领域主要为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应纳入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通过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备案,且按相关规定正常填报统计数据。
二、申报内容
《苏州高新区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第四条(房租补贴)、第五条(高校院所科技服务奖励)、第六条(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第七条(资质认定奖励)、第八条(服务收入突破奖励)、第九条(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奖励)。
三、申报要求
(1)请申报单位根据政策内容和申报通知要求,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申请,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区科创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再由区财政局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和复审。
(2)请申报单位填写附件资金申请表,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3月20日前提交至:苏州高新区企服中心(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1幢2楼3号窗口),联系人:王悦68754018。
政策咨询:
区科创局:俞快0512-68751549
附件:
1、《苏州高新区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20〕56号)
苏州高新区科创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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