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10

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精神,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园区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评价指标>的通知》和《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园区评定工作。现就做好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01116日至2021331日。

二、评定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评定对象

苏州高新区本级管辖的各有关企业(园区)。往年已获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关系和谐(先进)企业”称号的用人单位参加复评。

(二)评定内容、标准

根据《苏州高新区企业(园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经测评或复评得分达到或超过80分且不存在一票否决项的企业(园区)符合达标标准,授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关系和谐先进企业”或“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享受相关激励政策。

三、评定流程

本次评定工作分为申报、测评/复评、评定和公示表彰四个阶段。

(一)申报阶段:20201116日至2021210日。各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辖区内企业(园区)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发动工作。企业(园区)向所在地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二)测评/复评阶段:2021218日至2021315日。各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安排工作人员按照业务手册和《苏州高新区企业(园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对本辖区申报企业(园区)进行测评或复评。测评、复评环节通过查看台账、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职工满意度测评及征询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等多种方式开展,测评结束后完成业务手册的填报(手册另行发放)并将测评或复评结果报送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三)评定阶段:2021316日至2021331日。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业务手册和《苏州高新区企业(园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完成对相应指标评分。根据最终得分,形成评审意见并上报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四)公示表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将拟授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关系和谐先进企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称号的企业(园区)名单和复评通过的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不良反映的企业(园区)由区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四、评定所需材料

(一)企业材料:

1.苏州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申报表(附件3)或苏州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创建申报表(附件4);

2.承诺报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时,企业(园区)现场填写);

3.根据创建指标项目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时,企业(园区)提供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申报企业(园区)(包括初次申报企业(园区)、复评企业)须于2021210日前将《苏州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申报表》(附件3)或《苏州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创建申报表》(附件4)交至所在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经办部门、地址见下表)。

 

 

联系人

 

浒墅关经济

开发区(镇)

浒墅关镇158生活广场新浒商业城1号楼201

  

65393201

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

(镇湖街道)

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镇湖)为民服务中心(镇湖秀岸花园一期西侧)

顾跃飞

66916782

苏州科技城

(东渚街道)

苏州高新区东渚街道龙昌路1号为民中心二楼综合办公室

钱红惠

66915425

通安镇

通安镇华圩路18号振灏大厦1楼劳动监察室

  

66077299

狮山横塘街道

永和路6号(狮山横塘街道市民服务大厦8楼)

  

68078392

枫桥街道

朝红路168号马涧市民服务中心B3楼劳动监察中队办公室

赵文龙

67365339





(二)测评单位(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根据测评情况提供相应材料(详见业务手册)。

五、评定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和本地区实际,明确时序进度安排,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2020年度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目标即达标企业户数不低于区建制(工会)企业数的75%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评定流程等内容,特别是将激励政策宣传到位,吸引和鼓励企业广泛参与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中来,从源头上凝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共识和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评审,提高评定公信力。要通过举办培训、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上门指导服务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参与和谐创建的服务指导,严格按照业务手册操作流程,对照《企业(园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表》,开展评定工作,规范评定程序,认真开展审核,严格把好法律规定关、职工意见关、部门核查关,体现评定工作的公信力。

请各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将辖区企业(园区)评定资料(具体表格见业务手册)于2021316日前交至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人:周迎春、余浩;

联系电话:6958081868750790

附件:1.苏州高新区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

    2.苏州高新区园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

     3.苏州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申报表

     4.苏州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创建申报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10

(此件公开发布)

苏高新调劳办〔2020〕2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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