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和第四批众创社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日期:2020-05-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24号,以下简称《省众创空间通知》)、《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26号,以下简称《第四批众创社区通知》)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第四批众创社区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服〔2020〕2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和第四批众创社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内容为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和第四批众创社区,申报单位须符合《省众创空间通知》和《第四批众创社区通知》(附件1、3)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方式

(一)省级众创空间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信息化平台(https://kjfh.szzckj.org/),按要求如实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局网上审核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科技局网上审核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27日(星期三)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保持一致,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截止时间:5月28日(星期四)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江苏省众创社区

申报单位按照《第四批众创社区通知》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截止时间:5月20日(星期三)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众创空间通知》、《第四批众创社区通知》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萍萍、杨雨婷;68243345;yyt@csibi.cn;

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苏州创业园3号楼313室 

2、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众创空间通知》和《第四批众创社区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

      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众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附件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众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doc  附件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doc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