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0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基层推荐、专家评审和审议,拟评定曹美姐等13人为首批苏州工业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向园区文体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0512-66681834,66681860,邮箱:llp@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
2020年6月12日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