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发布日期:2020-07-01

园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结合园区社会组织建设及评估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评对象
  1、凡2018年6月30日前在园区注册登记且未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2、已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社会组织,其中,拟申报5A等级的社会组织,必须满足获得4A等级且有效期满2年的条件。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要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2、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指标进行自评的自评表;
  3、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含正、反面);
  4、获得等级满5年,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交2015年—2019年来的工作总结。
  三、评估内容和标准
  评估内容为社会组织2018年—2019年工作。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评估标准结合园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统一执行《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和各类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
  四、评估组织和权限
  园区社会事业局统一负责园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社会事业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办理等级社会组织评估的受理和考评工作。
  1、对申评3A及以下等级社会组织的,由园区组织专家评审组实施专业评估。
  2、对申报4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的,由园区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初评,对初评符合4A及其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由园区社会事业局统一按照评估管理权限报上级民政部门复核及审定。
  五、评估程序及安排
  园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按申报、受理、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考评、审定(或申报复核)、评估结果公示、颁发等级证书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申报参评及资格审核(7月20日前)。拟申评社会组填报《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园区社会事业局。
  2、自评(8月31日前)。申评单位根据相对应的评估评分指标准备佐证材料。
  3、实地考评(9月—10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并形成初评结果。
  4、申报复核(11月—12月)。社会事业局对申评4A及以上等级并且通过园区初评的社会组织统一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苏州市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评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复核,符合5A等级条件的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报省民政厅复核。
  5、公示结果(12月31日前)。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公示异议期7天)。
  6、评定颁证(2021年1月)。根据评估总报告及公示结果作出最终评估结论,对获评等级社会组织授予相应等级证书。
  六、其他
  1、开展等级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提高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发动,精心组织,确保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2、尚未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尚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等级。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将与政府购买服务、转移职能、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相挂钩,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已获得评估等级但等级有效期已满的社会组织,须重新申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等级社会组织称号。
  4、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自评表等资料,请从附件中下载。
  社会事业局联系人:
  杨效筠  联系方式:66680813   
  顾  赟  联系方式:66680837 
  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人:
  任娇娇  联系方式:18816282796 
  
  附件:2020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材料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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