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2-04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25号)(以下简称省《通知》)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21年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苏州市级以上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在苏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以江苏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名单为准,下同)由本单位审核推荐;部(省)属科研院所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审核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6项,全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数合计不超过10项。

3.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的组织和受理工作、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将排序推荐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市科技服务中心。

4.申报单位在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及《项目附件审查表》时,需同时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5.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王凯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2楼

电话:0512-65241080

政策咨询:

苏州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范容

电话:0512-65230821

附件1 2021年度省软科学研究推荐项目排序汇总表

附件2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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