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2-03

苏科服〔2021〕7号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1号,以下简称《省通知》)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21年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省通知》上提及的关联企业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市、区科技局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组织和受理工作、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严格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因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或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不予推荐。

3、2021年实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网址:http://kjjh.jspc.org.cn/)同时进行的申报方式,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各市、区科技局网上确认后提交。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揭榜挂帅的战略产品重大创新项目(A类)、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其中,A类项目不限额申报;B类项目限额申报,各地(昆山、常熟除外)不超过10项进入苏州初评环节;C类项目具体组织要求另行通知。各地推荐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A、B两类中高新区项目占比不低于60%。

三、工作进度

1、3月1日(星期一)前,各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A、B两类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一份)、股权结构证明(一式一份盖章)。

2、3月4日(星期四)前,各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A、B两类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档装订,一式三份不盖章)。

3、3月22日(星期一)前,A、B两类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待各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装订材料。

4、3月23日(星期二)前,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辖区内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如下:(1)文件类:项目推荐意见、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两份),其中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还须提供各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公函(盖章纸件一式三份);(2)材料类:项目申报书正稿(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项目附件审查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盖章)。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65240989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65240990

张家港市科技局:58286126

太仓市科技局:53522636

吴江区科技局:63981883

吴中区科技局:67682292

相城区科技局:85182161

姑苏区经科局:68727615

工业园区科信局:66681654

高新区科创局:68751565

2、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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