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江苏省工信厅 发布日期:2019-06-10
苏信息化办〔2019〕3号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苏政办发〔2018〕70号),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提升信息化发展对转变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掘智慧江苏建设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实践,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模式和推进机制,依据《2019年智慧江苏建设工作要点》(苏信息化办〔2019〕2号),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进一步推动2019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建设及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和工程类别
(一)建设主体。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作为建设主体。对于合作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主体为开发单位和应用单位。
(二)工程类别。包括信息基础设施类、信息技术和产业类、传统产业提升类、信息消费类、公共服务类、社会治理类、网络信息安全类等七大类。
二、建设要求
1、符合《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2019年智慧江苏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工程要求,围绕地方或行业信息化发展的重点环节、关键业务和重大应用,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引导性和代表性,在相关行业和领域产生了重大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有利于提高该行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水平。
2、纳入本地或本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可行的建设实施方案,严格履行工程审批程序,实行法人负责、招投标、监理等项目管理制度,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体系健全。
3、突出发挥地方或行业发展特色,坚持需求主导、以用促建,在经济社会信息化不同领域开展深度推广应用,推进建设管理集约化、应用系统平台化、资源利用社会化。
4、在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政务及民生服务等方面依托信息化手段解决了企业、群众等社会关注的难点、痛点问题,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和社会影响力。
5、注重融合创新和自主可控,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化产品、工具和装备在工程建设中的创新应用和深化融合,较好促进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备一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6、工程建设相关的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业态模式在创新上取得良好成效,具有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较为成熟的应用模式和推进保障机制,能够形成本行业、本领域的优秀解决方案。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推荐。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重点工程申报推荐,省各有关部门负责省属企业或单位的申报推荐。申报单位需认真填报《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申报表》(附件1),经主管部门或推荐单位审核后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稿)连同推荐意见函(盖章)报送省信息化办。
(二)重点工程遴选。省信息化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综合专家意见研究确定2019年度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加强政策支持。省及各地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大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入选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将给予优先支持。
(四)强化过程管理。省及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的监管,省信息化办将对“十三五”以来列入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及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评价。请省各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区市对列入《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的66个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填写《智慧江苏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同时请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省各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本地区本部门“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在建或拟建信息化重点工程项目,填写《“十三五”信息化工程项目统计表》(附件3)。省信息化办将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
(五)开展总结推广。对在智慧江苏建设相关行业和领域产生了重大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省信息化办将会同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总结,组织发布智慧江苏重大工程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面向全省进行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省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工程申报推荐工作,坚持规范操作,严格审查材料,确保项目的质量与真实性。申报材料和项目统计表请于6月20日前报送省信息化办。
联系人:张树林,联系电话:025-69652602,82288065(传真),电子邮箱:jseic_xxhb@126.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02室,邮编:210008。
附件:1.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申报表
江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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