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9-17
青市监标〔2018〕59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 为推进我区标准化工作,加快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拨2018年第一批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18〕3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转拨国家级和上海市级项目标准化专项资金到你单位(具体项目及资金见附件)。为严格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和范围实施,单独核算,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 二、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中的经费预算方案,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对正在建设的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要分别根据计划任务书中的年度建设目标,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执行,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承担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我局将对专项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望各单位切实推动示范试点项目有序开展,取得预期实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年9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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