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23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 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机构: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5-04

各镇(现代农业园区)农服中心、街道社发中心:

为提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本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贷款贴息贴费项目

1.2022年支持重点。承担市委、市政府、市农业主管部门明确的“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任务和从事粮食、蔬菜、生猪等重点保障任务生产,并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市场报价利率(LPR)80%核定贷款贴息;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市场报价利率(LPR)50%核定贷款贴息。贷款贴息贴费优先向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以及获得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的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具体贴息贴费总额、贴息比例等将根据年度贴息贴费资金预算等情况在结算前另行通知。

2.补贴周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贷款利息、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费、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费。

3.主体条件。符合《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专项贷款贴息(贴费)实施细则》规定的扶持对象。

4.2023年贷款贴息贴费扶持重点。一是支持粮食、蔬菜、生猪等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保障任务生产。二是支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模式创新,建立完善“政银担保”四方合作机制。

二、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1.支持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聚焦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片区、绿色田园先行片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等农业重点发展区域内的经营主体,主要用于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能级所需的设施、设备等。

2.补贴方式。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贴,资金额度上限50万元,原则上各涉农区按照市级示范社数量的15%比例确定申报数量(不含家庭农场),承担全国农民合作社整区推进试点任务、2022年乡村振兴考核优秀的区可适当放宽。

3.主体条件。重点支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适当兼顾成长性好的经营主体。其中,家庭农场应于2021年3月前经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库。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具有法人资格,2021年3月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独立核算,合规运营。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

1.贷款贴息贴费项目

由农业经营主体在“上海农业经营主体智能管理和服务系统”填报提交贷款贴息申请,再由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完成初核(主要审核系统填报信息正确性以及相关合同、结息单据、保供材料等相关纸质材料清晰度与完整度), 街镇、现代农业园区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委。

2.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由各镇(现代农业园区)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负责对申请奖补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初审,并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组织评审和批复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

1.贷款贴息贴费项目。按照《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专项贷款贴息(贴费)实施细则》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合同、银行结息清单、相关物资采购佐证材料、担保合同等),其中申请表应通过经营主体管理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带水印的申请表,填好后需银行盖章),属于承担“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任务的主体还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2.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以及其他文本材料,主要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实施条件和优势、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等,并提供相应设备和设施建设的询价证明,涉及大棚、仓库等建设内容的应提供用地情况说明等。

(三)相关要求

1.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申报单位5月10日前通过“经营主体管理服务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带水印的申请表,送相关银行盖章,如内容有调整可手动修改并盖章确认,由区审核时在系统内直接修改提交。

2.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待市级评审通过后,通过“经营主体管理服务系统”在线填报,另行通知。

3.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各街镇(园区)提交汇总表,每家申报单位需报送纸质材料和彩色电子扫描版,纸质材料一式贰份,并在封面等加盖公章,将相关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至青浦区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科-江卫青、潘佳怡(联系电话:59722877),电子版通过cocall发送,逾期视作不申报。

4.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各街镇(园区)提交汇总表、推荐表,每家申报单位需报送纸质材料和彩色电子扫描版,纸质材料需一式叁份,并在封面等加盖公章,将相关材料于5月15日前报送至青浦区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科-汪月霞(联系电话:59732914),电子版通过cocall发送,逾期视作不申报。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