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开拓国内市场 (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10-19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市场,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参加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各大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类展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除需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申报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

2、同一展会,已享受过办展方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三、支持方式

对企业参加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给予展位费50%的补贴,按实际参展标准展位(9平方米)个数申请项目,单个展会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标准展位支持,单个标准展位最高限额15000元,单户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注册过的直接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

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项目申报时间2023年1月7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征求相关执法部门意见。

(三)区经委审核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五、申报材料

1、展会补贴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表格1)

2、企业基本信息表(表格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展合同(包括展位面积、展位费、展位号、展会日期等内容)或参展通知书

5、付款水单(银行章、财务章)及发票复印件

6、展会照片(包括公司名称、展会名称、展位号)

7、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填报方式详见用户手册,打印后盖章反馈,每年做一次评估即可)

六、联系方式

1、材料受理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联系人:朱宇奇

联系电话:59731337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24室(经济运行科)

2、两化融合评估咨询

青浦区科技委员会

联系人:张幸旦

联系电话:59283678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展会申报表格.doc 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用户手册.pdf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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