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5-2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2022年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青浦区全力抗疫支持复工复产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暖”22条)等文件精神,推动品牌建设资金“零跑腿、零见面”在线审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等荣誉称号、“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 佳”、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地理标志、SA8000、实验室认可、CMA资质认定、参与制修订标准、标准化示范试点、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等项目的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组织必须符合《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一)“上海品牌”认证项目

对通过“上海品牌”认证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

对获得“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等名牌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 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三)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

对首次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SA8000以及地理标志等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实验室认可的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资质(CMA)认定的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参与制修订技术标准项目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际技术标准发布后,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匹配。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二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参与制修订地方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团体(联盟)标准的社会团体,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后,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匹配;对承担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已享受其他部门资金补贴的,不重复奖励。

(六)上海市政府质量奖项目

对首次获得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企业,根据市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金额,给予1:0.5的资金匹配。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邮寄)”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请登陆“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操作。申报材料可直接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下载,6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案)通过线上报送至各街镇、园区进行在线审批并结合实际情况(疫情防控态势)及时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补报送至所属街镇(区管企业)审核、盖章确认。

(二)街镇(区管企业)网上审核后,可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市场局质量发展科(注明品牌资金项目申报)。区市场局将对纸质材料和线上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后报区产业政策推进办公室。

(三)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活页夹形式成册。

(四)网上项目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相关纸质材料最晚请于6月25日前补齐(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青浦区青松路175号质量发展科

联系人:张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18116071595、18116071611

邮箱:qpzlkmsa@163.com

 

附件:1、申报专项资金注意事项

2、《青浦区自主品牌奖励经费申请表》填表说明

3、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品牌建设资金申请流程须知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2日


附件1:

申报专项资金注意事项

、申报对象

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等荣誉称号、“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 佳”、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地理标志、SA8000、实验室认可、CMA资质认定、参与制修订标准、标准化示范试点、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等项目的组织。

、需上传的网上申请案材料

网上申报,第一次办理请先注册账号(产推办59731337)。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平台网址:http://cyfz.shqp.gov.cn/

通过后,上传相关表格信息(必需上传资料:企业盖章版申请表;获证信息(证书、标准、获奖文件等pdf或jpg电子版);承诺书-需盖公章、法人签字;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证件复印件;企业两化融合报告pdf版);

三、需递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1、《青浦区自主品牌奖励经费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非企业)等复印件(多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项目的证书、铜牌或批文等复印件。

5、如果涉及行政许可的企业,请附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承诺书、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银行账户信息表

7、本年度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材料递交要求:

一式一份,请用活页夹成册;

申报材料中的《青浦区自主品牌奖励经费申请表》必须是打印稿,手写稿不予受理;同时,请发送《青浦区自主品牌奖励经费申请表》盖章扫描版、《企业基本信息表》word版、《企业银行账户信息表》excel版qpzlkmsa@163.com邮箱;

法人委托书、企业承诺书必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公章;

四、时间节点

网上项目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相关纸质材料最晚请于6月25日前补齐(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区防控办通知情况调整材料补交时间)。

 

 


附件2:

《青浦区自主品牌奖励经费申请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必须与申报项目证书上的名称、银行开户名称相一致

2、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法人代表: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3、开户银行、账号:经费下拨的账号,必须填写准确无误

4、品牌项目名称:根据申请范围内的项目名称填写

5、颁发单位:按照实际颁发单位填写

6、获评(认可)时间:按照实际获证时间填写

7、证书编号:填写证书实际编号

8、申请资金:按照产业资金项目支持额度填写

9、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填写具体经办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

10、申报单位承诺:需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所在地块(104/195/198/注册型):请咨询所在街镇(区管企业)的经济发展办公室(或企业服务部等)后填写

12、所在街镇(区管企业)推荐意见:请到所在街镇(区管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请所在街镇(区管企业)的经济发展办公室(或企业服务部等)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

13、评审小组审查意见:由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小组签署意见,不用企业填写

 

 

附件3:

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品牌建设资金申请流程须知

1,网上申报,第一次办理请先注册账号(产推办59731337)。通过后上传相关表格信息(必需上传资料:企业盖章版申请表;获证信息;承诺书-需盖公章、法人签字;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证件复印件、企业两化融合报告pdf版);

2,网上申请案提交街镇(园区)审核;

3,网上申请案街道或园区审核通过后,提交区市场局审核;网上申请案记得让街镇同步点击发送(一般是镇经发办或街道综发办、园区公司),一定要在截止日期6月13日前提交网上申请案,过了时间系统关闭了就提交不了了;

4,纸质材料申报。提交区市场加两化融合报告等纸质材料,(街镇或园区盖章确认)一并报送至青松路175号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1102办公室)

5,电子邮件发送。将园区街镇盖章版申请表pdf+企业基本信息表word+银行账户信息excel+获证信息pdf等材料,email至我局邮箱:qpzlkmsa@163.com;

6,其他事项:项目名称是申请的具体扶持项目;一个资金申请项目、一个申请案、一份材料,涉及多个项目资助的不要做一起,网上要分开申报。

账户平台咨询经委:59731337

两化融合咨询科委:69717111

质量发展科市场局:39258029

赵巷镇经发办 59754288    徐泾经发办 59760869

华新经发办 59795378    朱家角经发办59249295

白鹤经发办 59746967    重固经发办 59785396

金泽经发办 59261036    练塘经发办 59256317

夏阳营商办  59710847   盈浦营商办 59725428

香花桥营商办 59224332  青浦工业园区 58915977


附件: 2022年第二批品牌资金申报材料_1_.zip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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