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02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1年度我区百强优秀企业、优秀平台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认定办法》要求,请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向所在镇及有关区属公司上报申请,上报的具体要求及标准请参照《认定办法》,各镇、区属公司对企业上报情况予以核实后汇总至区百强优秀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
一、认定标准
百强优秀企业申报主要标准:1.百强优秀企业可合并关联企业申报,以纳税额最高企业作为申报主体,主体企业须达到当年度入库税收3000万元(含)以上,被合并企业须达到当年度入库税收500万元(含)以上;2.百强优秀平台型企业,以平台作为申报主体,平台汇总入驻企业纳税额后须达到当年度入库税收3000万元(含)以上(具体税收以税务部门核实的实际入库数为准)
二、申报流程
请各企业于2021年12月20日前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材料提交:将申报表及附件发送至邮箱nsbq2021@163.com,同步登录http://nasbq2021.mikecrm.com/dLnMWdI或扫描上侧二维码后在线提交。以上二项流程需同步完成。
2.纸质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交由所在地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企业不予申报或逾期申报均视为放弃参选。
联系人: 胥文涛、周依
联系电话:021-59732890-10302
邮箱:nsbq2021@163.com
附件1:2021年度“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认定申报表
附件2:2021年度“青浦区百强优秀平台型企业”认定申报表
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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