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浦区文化事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机构: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03-23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2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在青浦区的法人或各类社会组织及各类文化人才、各街道、镇登记备案的群文团队。

(二)申报要求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申报项目符合各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3、已获得区级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项目类型

(一)群众文化项目

1、群众文化创作项目

在2020年度已完成的并获得市级及以上文化艺术奖项的原创作品,群众文艺创作项目需在2020年度参加区级及以上演出不少于3场。

主要包括舞蹈、音乐、戏剧、曲艺、摄影、书法、美术、文学写作等艺术门类。其中,戏剧作品不超过15分钟、曲艺作品不超过12分钟、音乐或舞蹈作品不超过8分钟;小型剧目如小戏曲、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曲艺短篇等,时长不超过45分钟。

2、群众文化活动项目

在2020年度已完成群众文化活动范畴的文化节庆类(不含征文比赛等)、普及讲座类、文化交流类、演出展览类等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包括传播和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和活动。公共文化内容配送项目不在申报范畴。对定期举办、具有连续性的项目,采取每届申报、评审的办法。

(二)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项目

主要扶持由社会力量开办并自愿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开办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和免费开放效果项目。

1、开办公共文化设施项目主要扶持2020年度新开办的公共文化设施。

2、免费开放效果项目主要扶持2020年度坚持免费开放,达到《青浦区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效果指标》标准。

(三)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

在2020年度已完成的主题特色鲜明,创新性好,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

四、评审程序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受理和汇总申报项目,根据项目需求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报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

即日起至4月22日,通过“文化青浦”附件下载表格。填写表格并与相关电子佐证材料一起发送至qpwlggk@163.com。邮件主题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

友情提示: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申报人。需要重新申报的申请主体,如在截止时间前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的单位,打印相关材料,纸质材料请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提交至区文旅局公共服务科。材料受理时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过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二)受理地点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公园东路1828号303室)

(三)联系人

王凤、孙颖虹    59721001-303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青浦区群众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docx       表格1:青浦区群众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表_2021版).doc       附件2:2021年青浦区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docx       表格2_1:青浦区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表_2021版_.docx       表格2_2:青浦区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效果指标自评表_2021版).docx       附件3:2021年青浦区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资金申报指南.docx       表格3:青浦区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申报表(2021版).docx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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