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青浦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9-14

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区长质量奖是青浦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奖项评定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青府规发〔2019〕5号)和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进行,获奖组织和个人将由区政府实施表彰奖励。现就2020年度上海市青浦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在本区登记注册,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从事质量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上海市青浦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青浦区区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荣誉证书等,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以上申报材料中1、2、3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组织应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包括1、2、3)一式三份、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1、2、3、4)一式二份。

五、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推荐申报。申报组织将申报材料报经本区相关主管部门、园区或所在街镇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后,于2020年10月31日前报送青浦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办。

(二)资格审查。评审办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三)资料评审。评审办组织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组根据资料评审结果,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现场评审名单。

(四)现场评审。评审办组织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通过资料评审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

(五)综合评价。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进行综合分析,择优提出获奖建议名单。评审办根据评审组的建议,提出获奖推荐名单,并附相关材料提请评委会审议。

(六)审定公示。评委会表决确定拟奖名单;经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提请区政府批准区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七)批准公告。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区长质量奖获奖名单后,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各街镇、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早做好创奖组织的宣传工作。

(二)青浦区区长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标准。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有关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获取:

(https://www.shqp.gov.cn/cindu/tzgg/20200805/671437.html)。

(三)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松路175号)质量发展科(1号楼102室)

联系人:任少丽、张艳平,联系电话:39258029、18116071595

电子邮箱:qpzlkmsa@163.com

 

 

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第三届青浦区区长质量奖

申 报 意 向 回 执

 

单 位 名 称

是否参加申报

参加人员

手 机

邮 箱
















为确保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顺利开展,请有申报意向的组织和个人于2020年9月18日(周五)下班前将是否进行区长质量奖申报的意向发送邮箱:qpzlkmsa@163.com,邮件注明:第三届区长质量奖申报意向回执。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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