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浦区“抗疫”科研专项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机构: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2-21

各镇、街道,各区属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帮助企业降低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我委研究决定,在已发布《关于申报青浦区“抗疫”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青科委〔2020〕18号)的基础上,对防疫期间运用高新技术搭建服务平台进行线上资源共享,为科技企业提供创新技术和管理培训等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的项目予以扶持。现就该项目的支持对象和相关要求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1.、申报单位应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加强研发和成果应用,通过搭建具一定规模的公共网上授课和服务平台,集聚各类科技创新政策资源,为企业开展线上免费科技创新管理培训服务,并形成显著的培训和服务成果。

其他申报事项请参照《关于申报青浦区“抗疫”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青科委〔2020〕18号)。

项目主管部门:科技业务科

联系人:蔡文彦 69717435;蔡信燕 69717858。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报青浦区“抗疫”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青

科委〔2020〕18号)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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