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8-10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青浦区民用航空产业健康发展,加快集聚发动机维修、航空附件制造和通用航空等关联产业,根据《青浦区关于加快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593 号),区经委拟启动2018年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符合《青浦区关于加快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所列要求;

2、申报内容

开办扶持、用房补贴、营业额首次突破奖励、商照飞行员补贴等项目;

3、申报方式

项目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方式。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 )注册账号并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申报单位所在街镇(区管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并网上同意申报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经委。

4、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828,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831,逾期不受理

5、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填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二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

6、受理地址与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区经委技术进步科330

联系人:王玮,顾冬平  沈思怡

联系电话:59728869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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