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8-10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青浦区民用航空产业健康发展,加快集聚发动机维修、航空附件制造和通用航空等关联产业,根据《青浦区关于加快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5〕93 号),区经委拟启动2018年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符合《青浦区关于加快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所列要求;
2、申报内容
开办扶持、用房补贴、营业额首次突破奖励、商照飞行员补贴等项目;
3、申报方式
项目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方式。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 )注册账号并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申报单位所在街镇(区管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并网上同意申报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经委。
4、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8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逾期不受理。
5、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填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二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
6、受理地址与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区经委技术进步科330室
联系人:王玮,顾冬平 沈思怡
联系电话:59728869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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