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申报公告

发布机构: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01-03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29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青浦区注册的法人或各类社会组织、各街镇登记备案的群文团队各类文化人才承担青浦年度重要文化事业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申报要求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申报项目符合各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3已获得级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支持范围

(一)公共文化服务

主要扶持在区内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项目)和公共文化创新项目

1、公益性文化活动或项目

2023已完成群众文化活动范畴的文化节庆类(不含征文比赛等)、普及讲座类、文化交流类、演出展览类等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包括传播和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和活动、线上举办的项目和活动等。公共文化内容配送项目不在申报范畴。对定期举办、具有连续性的项目,采取每届申报、评审的办法。

2、公共文化创新项目

2023年已完成的主题特色鲜明,创新性好,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公共文化创新项目。四年内已获得过区级及以上的创新项目不在申报范畴内。

申报项目应是主题特色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导向正确、特色鲜明,坚持公益性、均等性;开拓创新性强。紧紧围绕上海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设施运维管理、产品供给、活动策划创意、宣传推广、基层人才培养、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探索新方法、新模式,提升市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示范引领性好。具备良好的工作理念、运作机制和制度设计,建立项目化的运作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本区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效益。

(二)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设施

主要扶持由社会力量开办并自愿向社会公益性开放的公共文化阵地。包括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公益性开放项目。

1、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扶持2023年度新开办的公共文化设施。

2、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公益性开放项目主要扶持2023年度坚持以社会力量举办,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公益性开放的各类文化阵地

(三)优秀文艺作品

主要扶持对象包括创作和生产反映青浦社会发展的优秀文艺作品,在省市级以上专业领域获奖或入围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学类、书法类、美术类、摄影类作品。

四、评审程序

专项资金办负责受理和汇总申报项目,根据项目需求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报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

通过“青浦文旅”微信公众号或官网附件下载表格,并于申报受理期限内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qpwlgg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友情提示: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申报人。需要重新申报的申请主体,如在截止时间前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的单位,《申报表》及所附材料双面打印一式六份,胶装成册每一份材料须在封面、骑缝和指定页面加盖公章。于以下指定日期和指定地点提交。

现场递交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1幢4楼417室受理时间35-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 59721001-4173


作者: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 1.公共文化服务项目.rar 2.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设施.rar 3.优秀文艺作品.rar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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