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发布日期:2020-02-28
上海市松江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援企抗疫专项租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松江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创走廊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松府〔2020〕22号),现就5000个援企抗疫专项租房补贴名额使用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
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G60科创走廊重点扶持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等,在疫情防控期以及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基于下列用途的临时性租赁住房、入住宾馆等成本支出:
1.企业员工返沪后按相关要求实行隔离观察;
2.企业解决新引进人才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3.解决经组织为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提高产能提供临时性劳务人员的临时性居住需求;
4.受疫情影响的其他用途。
二、补贴标准
900元/人。实际支出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出进行补贴。
三、办理程序
(一)资质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登录“G60人才直达车”微信公众号至“服务项目”中的“援企抗疫专区”进行申报,或扫描专项二维码进行申报,所有申报实行全程网办;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有关材料后,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召集区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审;
(三)在“G60人才直达车”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拨补贴资金到企业。
四、所需材料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扫描或拍照),已认定的G60科创走廊一、二、三、四类扶持企业免于提供;
(二)返沪员工的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和自然人税收系统截图,以及有关部门开具的隔离观察的证明材料;或街镇园区出具的为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提高产能提供临时性劳务人员名册;或新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
(三)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或拍照);
(四)相关的租借房屋合同或入住宾馆发票等凭证;
(五)企业银行账户;
(六)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
(一)援企抗疫专项租房补贴资金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并按照《松江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因特殊情况须临时性居住超过一个月的,可视情增加使用1至2个专项租房补贴名额。对按相关要求落实单位员工宿舍对重点地区抵沪员工实行集中隔离观察的企业,经所在街镇确认,可按每3个人给予1个专项租房补贴名额、最高不超过100个专项租房补贴名额的规则进行补贴。
(三)如果审批通过额度超过总名额的,原则上按申报时间排序,对排序超过总名额的,不再予以落实,同时停止受理。
(四)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结束后三个月。
(五)本实施细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松江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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