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松江区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能力提升)的通知

发布机构: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6-25

为加快推动我区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通发展,根据《松江区产业融合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松经规〔2022〕3号),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松江区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能力提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实体化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起)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二、项目申报条件

支持企业开展工业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获市级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专项支持的项目,给予不超过该项目经核定投资总额的20%的资金扶持。单个重点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项目起始应不早于2022年1月1日,并能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申报平台生成后打印);

(二)项目申报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五)2022年企业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六)申报企业上两年度完税证明(按入库期);

(七)提供企业法人在“信用上海”查询的信用报告和《公司近两年合规性说明》(加盖公章);

(八)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附件(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上传)。

2.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线打印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交所在的街镇、开发区审核。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如同意推荐的,由街镇或开发区出具《初审意见表》。申报企业将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及所有附件胶装后(2份)报送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受理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25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9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

联系人:姚涛 37737136  

            徐致姗 37737131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7室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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