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创建2022年度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预申报)

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5-19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高质量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强化壮大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创建,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沪松经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由于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正在改版期,现有平台发布通知为预申报通知,本次申报也以平台下提交电子文档方式开展申报。待新平台上线后,将在新平台再次发布正式通知和提交正式材料。

2、本预通知对应申报时间:2022年5月23日-6月22日。

3、平台线上申报时间:待平台上线后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松江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

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

2、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能持续支撑企业技术创新;能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积极布局国际专利,构建技术标准体系;能够开展企业发展所需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

5、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积累,能在本行业发挥技术引领和促进作用;

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指标要求

1、企业上一年度的研发费用不低于3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比值乘以行业系数和规模系数后的值,具体系数参考《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2、企业上一年度拥有研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3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50万元);

3、企业上一年度研发人员不低于20人;

4、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医药制造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项目申请表”,并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所在街镇、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申报企业向区经委递交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因疫情防控原因,请先将材料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jjwjsjbk@163.com,待申报平台上线后再上传至指定平台并报送纸质装订材料。

(三)所在街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报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四、申报材料

1、区认定办公室指定的申请表,包括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项目申请表或其他相关申请表(详见附件);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由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在线打印带水印文件并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企业信用报告及企业行政处罚事项汇总表(详见附件)

6、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架构图;

7、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并提供相应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开发仪器设备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8、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未列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统计报表在上海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sh.gov.cn/ 统计服务栏目下搜索与本行业领域相对应的报表制度;

9、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证书、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

10、近两年在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立项的科技攻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11、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和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

12、企业2021年度完税证明(尽量提交年度汇总的一张表格);

13、其他证明材料。

五、相关说明:

1、材料1先依据附件1填写。平台开放后在线填报信息。

2、材料2先依据附件2填写。平台开放后,在提交完各类材料后,由街镇审核后在线打印并盖章。

3、材料3至12需上传申报平台(待平台开放后再在平台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

4、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热胶装订。

5、纸质申报材料以涉及盖章的材料,可待疫情解封后,再补交扫描件和纸质件。

 

六、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松江经委 技术进步科

联系地址: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06室

联系人:  李孜37737123   胡志华37737122

邮箱地址:sjjwjsjbk@163.com

附件:

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项目申请表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3、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说明

4、 企业行政处罚事项汇总表


           
           
                                                                                   
附件:附件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项目申请表  .docx
附件:附件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docx
附件:附件3: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说明 .docx
附件:附件4:企业行政处罚事项汇总表.docx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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