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松江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8-16

各街镇、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的部署和要求,以G60科创走廊建设为抓手,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松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从即日起开展 2021年第二批松江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4、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原则上不含税);

5、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的;

6、已具备建设条件,立项、资金、规划、土地、备案、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备案请在 “上海一网通办”→“市发展改革委”→“其他类别”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或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进行办理)

二、申报审核程序

1、组织方式:技术改造专项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审核”方式,项目申报系统全年开放。

2、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主体单位,可登陆“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2、所在镇、街道、经开区(综保区)负责组织、受理专项支持资金的项目申报,评估企业在建设期内是否会迁移或调整,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并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配合区经委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3、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4、项目经初步审核后,区经委将召集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技改项目进行评审。

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申报材料,所有上传申报系统的材料均需扫描为电子版,并按材料类型备注附件名称后分别上传(2-8项)。

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申报时填写的项目建设起止时间需与备案或核准文件上时间一致);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其中打*号的附件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5、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如根据环保政策无须环评的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6、企业承诺无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及未获得本市或本区其他专项支持说明(盖企业公章, 见附件2);

7、企业信用报告;

8、近三年审计报告和完税证明(在线填写的申请表上的企业效益数字需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致);

9、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由街镇园区盖章确认后统一提交经委,无须企业提供)

四、联系方式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产业投资科,联系人:何佳  徐致姗,联系电话:37737285   37737283。

 

附件:

1、区级技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格式

2、企业承诺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及未获得本市或本区其他专项支持说明参考格式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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