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2021年度早餐工程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发布机构: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4-06

根据《松江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沪松府规〔2018〕10号)及《松江区关于支持早餐工程建设的实施细则》(沪松经〔2020〕291号)的文件精神,推动我区早餐供应更便捷、更丰富、更健康,助力早餐供给更多元、更实惠、更美味,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已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早餐工程加工配送中心项目建设范围的企业。支持拥有自建中央厨房且达到早餐工程中央厨房标准的其他企业。

(二)支持发展网订柜(店)取、“X+早餐服务”(以菜市场、便利店、超市、白领午餐食堂等生活服务业态为基础提供早餐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

(三)支持纳入2020年度本市流动餐车运营主体及纳入上海“早餐工程”共享早餐联盟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一)早餐示范门店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在早餐网点薄弱区域新建(改建或提升)早餐示范门店。门店建设主要支持企业拓展建设连锁店和改建提升连锁店,用于统一形象、添置设备和改善装修条件。2020年度,同一品牌早餐企业在松设立5家以上(包括5家)门店,每家门店按相关投资的20%且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网订柜(店)取、“X+早餐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在早餐网点薄弱区域新建(改建或提升)网订柜(店)取、“X+早餐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2020年度,同一品牌早餐企业在松设立10家以上(包括10家)网订柜(店)取、“X+早餐服务”,每个网点按相关投资的20%且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本区早餐供应企业开展网订柜(店)取等早餐工程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对其相关研发费用给予最高20%且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三)流动餐车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在早餐网点薄弱区域新建流动餐车网点。流动餐车网点按每辆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餐车及配套设施总投资的10%。

三、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早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2020年度税控财务报表;

(四)申报企业2020年度完税证明(所属期);

(五)如项目涉及店面装修改造、设备添置、研发费用等事项,需提供项目审计报告;

(六)提供企业法人在上海诚信网查询的信用报告(可用法人一证通查询);

(七)点位照片(门头全景照一张、门店内景3张)及营业执照;

(八)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热胶装订。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填报并提交附件;

(二)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镇、开发区。由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纸质材料经所属街镇、开发区盖章后上报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2021年4月6日-2021年5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

联系人:姚涛  37737067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7室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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