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专项支持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7-17

各街镇、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松江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松府办〔2018〕88号)的部署和要求,支持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推动松江制造业企业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能级和制造能力,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专项支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4、被采购企业必须为我区注册的生产制造型企业;

5、采购设备必须用于我区注册企业的生产制造、扩大产能;

6、单台(套)设备或单笔设施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含);

7、采购的设备备案、环评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备案网址:http://tzxm.shdrc.gov.cn

二、支持标准

对支持企业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经认定,给予企业采购费用的 15%,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被补贴企业上年度在松江的纳税总额。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并提交申报材料,所有上传申报系统的材料均需扫描为电子版,并按材料类型备注附件名称后分别上传(3-9项)。如对复印件进行扫描,请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设施设备)项目申请表(网上直接填写);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由街镇园区盖章确认后统一提交经委,无须企业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备案文件;

5、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及供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6、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发票(按照申请表中设备清单顺序提供);

7、企业承诺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及未获得本市或本区其他专项支持说明(参见附件);

8、企业信用报告;

9、2019年度完税证明和审计报告。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 http://xmpt.songjiang.gov.cn,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

(二)所在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四)项目经初步审核后,区经委将召集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技改项目进行评审。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经委产业投资科

联 系 人:何佳 徐致姗

联系电话:37737285 37737283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0室

附件:《情况说明》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附件:附件:情况说明.docx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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