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松江区工业、商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6-1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节能降碳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办法的通知》(沪松府〔2018〕5号),鼓励和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努力完成我区“十三五”节能目标,根据今年节能工作总体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松江区工业、商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3)工业企业申报的项目年节能量在50吨至300吨标准煤(含)、商业企业申报的项目年节能量在30吨至300吨标准煤(含);

(4)申报的项目必须是近一年内实施的且申报时已竣工并稳定运行6个月(至少包括一个运行周期)或以上;申报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5)企业两年内不存在关停并转等结构调整计划;

(6)两年内(自申报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未因三高(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原因受到相关部门重大处罚。

(二)申报材料

(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2)松江区工业、商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企业上年度综合能耗情况年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库存表);

(5)与申请项目有关的证实性材料;

(6)按规定要求上交的其他附件。

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将当场予以退回)。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网址 http://xmpt.songjiang.gov.cn/),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2)书面材料报所在街镇或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街镇、园区或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申报企业向区经委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区经委进行受理审核,并由区经委组织第三方核定节能量。

(四)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8日—6月31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经济运行科 张    振     联系电话:021-37737312

         周寒妹           021-37737313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5室

 

附件:《松江区工业、商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松江区工业、服务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docx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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