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松江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4-09

各街镇、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松江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松府办〔2018〕88号)的部署和要求,以G60科创走廊建设为抓手,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松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从2019年4月9日起开展 2019年松江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4、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5、已具备建设条件,立项、资金、规划、土地、备案、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备案网址:http://tzxm.fgw.sh.gov.cn

二、申报审核程序

1、组织方式:技术改造专项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审核”方式,项目申报系统全年开放,年内分两批次开展项目评审。

2、申报时间:2019年申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4月9日至12月31日,其中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截至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截至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纸质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19年9月7日),8月30日以后申报的项目作为2020年项目储备,纳入2020年项目评审计划。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主体单位,可登陆“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镇、街道或开发区。

2、所在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4、项目经初步审核后,区经委将召集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审批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技改项目进行评审。

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将当场予以退回),第一批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7日,第二批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19年9月6日。

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街镇园区盖章确认,内容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

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5、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

6、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7、企业承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产业投资科

联 系 人:徐忠麟    徐致姗

联系电话:37737281  37737283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0室

 

附件:区级技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格式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附件:区级技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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