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松江区工业设计中心项目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3-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松府规〔2018〕10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我区工业设计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内企业设计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二、支持标准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6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经认定的上海市工业设计中心,给予40万元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工业设计中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证书或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

(三)工业设计中心所属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

(五)提供企业法人在上海诚信网查询的信用报告(可用法人一证通查询或在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查询)。

四、申报要求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各街、镇、园区等相关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组织所属企业通过网上和书面并举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附件(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上传)。

(二)书面申报

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线打印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交所在的街镇、开发区审核。

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如同意推荐,由街镇、开发区审批并生成《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初审意见表》,由街镇、开发区审核盖章后企业取回推荐表原件,申报企业将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及所有附件(一式两份)报送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受理审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联系人:郭小龙  蔡英智

电话:37737131   37737132

六、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4月4日-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4月 15日—2019年4月25日。书面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807室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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