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7-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促进松江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沪松府办〔2015〕121号)及实施细则(沪松府办〔2015〕123号),为促进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和发展,提高企业自身影响力和生命力,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度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品牌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名牌产品补贴。对新获评“上海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为“上海名牌产品”的,每次奖励2万元。 (二)商标补贴。对开展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30%的国际商标注册费用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5万元。 (三)标准补贴。对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效益特别显著的,适当提高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承担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的,以促进标准制定与实施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展会补贴。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由区政府组织参加工博会、上交会、广交会等重要商务活动的企业,给予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品牌建设项目)申请表(网上申报提交后可在线生成PDF文件下载后打印); (二)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荐单位审批表(由所在街镇开发区出具); (三)项目资金申请企业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四)奖励(补贴)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七)申请展会补贴的企业需提供由展会主办方开具的费用发票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日至7月20日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线打印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一起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用A4纸,所有书面材料均应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后按顺序胶装成册。 (三)将书面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镇或经济开发区。所在街镇或经济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从网上打印推荐意见(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荐单位审批表)并签字盖章,交于申报企业。 (四)申报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区经委审查汇总后报送评审办公室。(申请展会补贴的企业材料直接递交区经委)。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务必在7月27日前送达。 六、联系方式 1、区经委 技术进步科 联系人:金亮 联系电话:37737125 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06室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马雷英 联系电话:67734276 商标广告管理科 联系人:金雪梅 联系电话:67735891 标准化科 联系人:郑建孟 联系电话:67736972 地址:松江区文诚路69号
附件:项目资金申请企业信息表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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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品牌建设申报附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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