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2-14
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第一批市、区两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申报工作。
一、支持对象
1.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本区依法设立的从事服务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为在建项目,市级引导资金受理投资总额1000万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区级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受理投资总额500万人民币(含)以上且未获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项目单位申报程序
1.通过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进行项目申报,操作说明请至平台下载。
2.项目单位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基本信息表,并连同相关附件形成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份),装订成册,提交至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
3.项目申报须获得项目单位住所所在街镇园区推荐,并将街镇园区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
4.对纳入项目库、拟申报市级资金的项目,由区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级评审部门审批,经市级评审部门审批通过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金额及具体情况由市级财政资金予以扶持,区级财政资金予以配套。
5. 对纳入项目库、拟申报区级资金的项目,由区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金额及具体情况予以扶持。
三、截止时间
引导资金申报材料应于3月8日前提交完毕。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4)。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请各街镇、经开区及有关部门积极推荐,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2019年)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
4.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
5.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6.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
联系人:戴志明 37735713 徐 翱 37739147
邮 箱:sjfgwcyfzk@163.com
地 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703室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
附件: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