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8-0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确保完成《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及11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本区清洁生产工作,请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201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以“聚焦行业、突出重点”为主线,积极推进化工、钢

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

    2、推动化工企业清洁生产全覆盖,推广先进适用清洁技术。到2020年,本区计划保留的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截止申请之日,未被列入所在区域两年内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的制造型企业;

(三)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名单确定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确定并发文公布2019年度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四、扶持方式

相关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在完成清洁生产项目且通过审核评估验收后,由企业自行申报,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获得扶持奖励:

(一)企业项目与清洁生产相关的实际投资额低于1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二)企业项目与清洁生产相关的实际投资额高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申报时间

申请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于2019815日前

将申报材料《2019年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报区经委(一式三份)。

六、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松江区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科(人民北路34562号楼915室)。

联 系 人:周寒妹37737313      张 振37737312 

 

附件:2019年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1981

 

 



               

附件: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