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1-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报报送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19]14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松江区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增量配电网包括电网企业以外存量电网资产和新增配电网建设项目两类。申报的增量配电应重点结合新增工业园区(商务区)、转供电区域、存量配电网资产的供电区域三大重点领域。此外,根据周边电网设施情况,支持相关企业与电网企业加强沟通合作,鼓励与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智慧能源项目申报第四批增量配网试点项目。
二、申报程序
按发改办运行[2019]1004号文要求,各镇、街道、经开区应认真做好第五批增量配网项目申报工作,其中:
电网企业以外存量电网资产项目(包括符合条件的转供电区域增量配电网项目),原业主单位经当地街镇(园区)同意后,向区发改委上报试点项目申请报告。
新增配电网增量配网项目(含智慧能源项目)。由镇、街道、经开区组织编制试点项目申请报告报区发改委。申请报告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电网企业或有意愿的投资者编制。
三、申报时间
申报试点项目,各镇、街道、经开区最迟应在12月12日中午12:00前向区发改委报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请报告,并附电子版光盘,逾期视为无申报项目。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联系人:张兰 联系电话:3773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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