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6-18
各单位:
为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要功能保障、产业链强链补链等领域,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松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从即日起开展 2026年第三批松江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应当为依法经营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申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项目申报起始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的环保、安全事故; 3、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4、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5、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并已纳入工业固定资产统计; 6、已具备建设条件,立项、资金、规划、土地、备案、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备案请在 “上海一网通办”→“市发展改革委”→“其他类别”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或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进行办理); 7、申报企业需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上如实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获得区级以上智能工厂相关荣誉的企业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1、申报时间:全年申报。本批次截至2026年8月31日。 2、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项目(以平台申报记录为准)。 登陆“上海一网通办”的“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 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申报通知请在该平台的“制造业企业”分类中查看) 3、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4、各镇、街道、经开区(综保区)负责项目的推荐,并在区经委初审完成后2周内提交初审意见表。 5、初审合格并获属地推荐的项目,由区经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区政府批准。
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申报材料,所有在系统内上报的材料均需为电子版(电子文档或扫描文档2-12项),并按材料类型备注附件名称后分别上传申报系统。 1、项目信息表(在线页面填写,项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申报时填写的项目建设起止时间需与备案或核准文件上时间一致);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 5、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如根据环保政策无须环评的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6、企业承诺无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及未获得本市或本区其他专项支持说明(盖企业公章, 见附件2); 7、企业信用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 8、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土地的项目单位提供房地产权证;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房证明); 9、项目的资金来源证明(以情况说明形式出具资金构成。如除自有资金外,项目申请贷款等其他类型资金,请另附上相关材料); 10、设备清单及开工进度证明(在设备清单后对已投入部分注明发票时间、发票号); 11、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或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 12、申报项目已纳入工业固定资产证明材料(工固纳统表/206表); 13、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由属地出具)。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产业投资科,联系人:何老师 李老师 尹老师,联系电话:37737285 37737051 37737283。
1、区级技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格式 2、企业承诺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及未获得本市或本区其他专项支持说明参考格式 (扫码查看详情)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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